南京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说婚姻自由,但也是要符合了法律的规定,才能自由。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相对来讲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我国法律中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夫妻是不能要求离婚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3、判决不准备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1)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问题等。
   (3)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三、起诉离婚的一般程序
   ?
   1、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期间,原告需要先垫付案件受理费,待胜诉后,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2、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3、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4、然后就是如期开庭审判,是否准予离婚。
  由于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有些情况下是不允许夫妻起诉离婚,但有的时候却是在协议的方式下,也是规定不能要求离婚的。具体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当然,要是符合起诉离婚的话,当事人要需要了解清楚,这个时候自己应该提供哪些材料,起诉离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骑电瓶车喝酒算酒驾吗?
    骑电瓶车喝酒算酒驾吗?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进行处罚的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相关规定,部分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就意味着电动车上...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和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一样的,都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的问题,法院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候,重点看什么。首先,看年龄,哺乳期内,...

·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
    其实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制度,当初在修改的时候,有不少的网民都认为应该把物业公司归纳到高空坠物的责任人当中的,所以有很多的车辆所有者停在自家的小区却被高空坠物给砸坏了,肯定第一时间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高空坠物车被砸...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由此也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一般是与主合同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

·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大量发行应用,很多人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两者之间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在概念、内容、功能、等方面,社保卡和医保卡都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清楚其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因此,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介绍给您。 一、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 ...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实践中,误工期一般也是以实际的住院时间和必要的休养时间组成的,在伤害或疾病的医...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