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的劳动纠纷并不少,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呢?有很多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者在解决劳动纠纷时,如果最终走到了诉讼这一步,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下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劳动纠纷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当事人填写《投诉登记表》。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监察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询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处理。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确因案情复杂不能结案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3、经了解属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申请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1、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3、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为了有效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劳动纠纷,或者是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您就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最终您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您就可以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您更需要提供齐全有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如果您对证据的收集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劳动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
    犯罪是一个很复杂的行为,为了更加清楚地认识犯罪的行为,刑法上将犯罪的行为分为预备、中止、既遂和未遂等等状态,那么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呢?的法律课堂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绑架罪预备状态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拖欠工程款索赔技巧有哪些?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通常法律中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商标专用权又可以简称为商标权,一般只有经过了注册登记之后,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商标权,获得来自法律的保护。那么您知道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

·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对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行为的定性上,应注意区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在无权处分中,处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将处分权不属于自己的物进行处分;而在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是以他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这一根本区别决定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因此,应以出卖人是否以共有人的名义出卖共...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本文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 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