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您的位置:首页  »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构建并运用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的目的、原则、程序、应注意的事项等。

   绩效计划首先,分解企业目标至各岗位。工作组成员运用鱼骨图的方法 将企业战术目标分解至各部门、岗位,并与各员工商议,确定各层级绩效目标,由绩效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绩效管理委员会协同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召开企业全体员工绩效管理动员大会。并在会上宣讲此次实施的目的,宣讲绩效制度、实施细则并讨论,以取得大家的一致理解。

   其次,工作小组成员开始与各岗位就本期关键业绩指标及考评方法、目标确定等方面进行沟通,取得充分认可后开展工作。

   再次,绩效过程监控。由绩效管理委员会总体掌控,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实施,对各员工在绩效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当发现绩效执行过程中与计划有偏差,则通过调整目标的方式使其变为可行,提出绩效管理工作需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绩效结果应用绩效沟通反馈结束后,由工作组成员对沟通反馈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批、讨论,确定下一步行动方案,包括:对于绩效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调岗来改进绩效,对于绩效表现佳的员工不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也可根据今年度的岗位计划通过晋升、调岗的方式进行激励。而对于本次绩效考评的结果,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下一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以扬长避短,使其更完善。

·涉嫌犯罪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请律师就是非必要了。涉嫌犯罪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嫌疑人常常被关押,自己找律师不太现实。那谁有权聘请辩护律师?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规定,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可以将其抵押的,这样通过向金融机构抵押,来获取一笔贷款。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等。每种方式对应的抵押条件是不同的,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交通意外在现在是屡见不鲜,经常都会有相关的新闻资料爆出。那么我们在交通意外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呢?情况严重是又该怎么样处理呢?发生意外后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因为很多网友法律知识和意识都很薄弱,在事情发生后会不知所措。所以我们今天就带您一...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线索受理和初查 1、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受理,须由举报中心转办。经检察长批示后方能受理。 2、反渎部门受理线索后,要由局长审查,审查后交专人负责登记和办理交办、督办。凡是登记的线索,局长要安排专人负责评估...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可以维权的。如果在借条中明确写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个人借款条怎么写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就需要书写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起诉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不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这个诉讼费最终都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那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

·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人民法院均设置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机构,也许有人会迷惑,这两个机构一样吗,为什么经常听到合议庭这个机构,但是对于审判委员会却很少听说,这两个机构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在哪里。 一、审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