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您的位置:首页  »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构建并运用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的目的、原则、程序、应注意的事项等。

   绩效计划首先,分解企业目标至各岗位。工作组成员运用鱼骨图的方法 将企业战术目标分解至各部门、岗位,并与各员工商议,确定各层级绩效目标,由绩效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绩效管理委员会协同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召开企业全体员工绩效管理动员大会。并在会上宣讲此次实施的目的,宣讲绩效制度、实施细则并讨论,以取得大家的一致理解。

   其次,工作小组成员开始与各岗位就本期关键业绩指标及考评方法、目标确定等方面进行沟通,取得充分认可后开展工作。

   再次,绩效过程监控。由绩效管理委员会总体掌控,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实施,对各员工在绩效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当发现绩效执行过程中与计划有偏差,则通过调整目标的方式使其变为可行,提出绩效管理工作需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绩效结果应用绩效沟通反馈结束后,由工作组成员对沟通反馈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批、讨论,确定下一步行动方案,包括:对于绩效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调岗来改进绩效,对于绩效表现佳的员工不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也可根据今年度的岗位计划通过晋升、调岗的方式进行激励。而对于本次绩效考评的结果,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下一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以扬长避短,使其更完善。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协议离婚之后。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就...

·业主和承租人对于物业费的分担
        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物业费到底该由业主还是承租人来承担?
    
    1、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的承担做了约定,...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

·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一段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相处必须忠诚于对方,忠诚于这段婚姻,然而现在越来越多人不重视婚姻,发生婚外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当发生婚外情离婚该怎么处理,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将做出解答。 一、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第...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大家在驾驶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情况会发生交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您在驾驶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情况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因为当中涉及到一些赔偿和责任的问题,可能需要对伤残的程度作司法鉴定。伤残程度不同,赔偿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您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是最为关注的,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我们将为...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接触接触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企业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或者规范等约定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解除,有章可循,而不是简单随意的开除与员工,随意性的开除风险很大。 用人单位 通过民主程...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会进行伤残评定,国家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里规定了伤残程度不同的标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内容将会为您详细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如果拍卖房屋还存在租赁关系,那么会使被拍卖的房屋收益上受损,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