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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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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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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必须要做好承担一切的责任,但还是有些驾驶员因为害怕怕承担责任,撞了人就逃跑的,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还是要先报交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撞死人后逃逸,肇事车辆和驾驶人找不到,(无法破案),受害方应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
  
  综合上面所说的,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先报交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后面的事情,因此,作为一个驾驶员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情的话,一定要承担起做错事的责任,不然的话,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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