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也是劳动者再就业以及享受失业相关政策的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一旦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了与之相关的材料。
  
  1、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怎么办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若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劳动者辞职,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若劳动者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支付的工资和五险一金
  
  用人单位就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无需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及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规定的因提供专项培训而约定服务期及竞业禁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索要任何违约金、补偿、赔偿等。
  
  综上所述,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要补偿劳动者,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以及合同规定,以免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监狱应当为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提...

·再婚时成年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再婚时成年继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出轨离婚时分割财产怎么办
    出轨离婚时分割财产怎么办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合同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其中的约定免责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而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合同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合同免...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怎么样处理?
    一些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一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现为:一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措,贻误抢救救伤员的时机,加剧了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词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难,有些本来有理的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布线设计施工下列标准: -ISO11801 国际建筑通用布线标准 -IEEE 100 BAS...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肇事一方承担交通方面的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除此之外,交通肇事中的责任还有哪些呢?相信在这方面,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肇事中的责任分为哪几种。 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