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设立人不限,以盈利为目的,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某些工作的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提供补偿费用。关于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的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整理。
  
  一、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从法律上讲公司和合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者股东的变更都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所以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
  
  二、其他纠纷
  
  1、单位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虽然您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您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您入职到现在,单位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起算到现在的时间(最多11个月),然后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3、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注意收集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纠纷解决方案
  
  1、先与对方协商
  
  考虑到协商可避免诉讼,减少时间和经济的支出,在快速高效的同时还可以不必僵化双方关系。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双方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
  
  2、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投诉
  
  对方不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通过该部门的介入处理您的纠纷。
  
  3、如投诉不成,再使用 【纠纷调解】 服务解决纠纷
  
  纠纷调解,是由专业律师根据案件,站在中立的角度,促成你们解决纠纷。成本低,省去交通费、律师费,无需等待漫长的法院排期。不伤和气,律师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不上法庭,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关系破裂。如果后续还需要解决该纠纷的话,您支付的纠纷调解费用可以抵扣竞标找律师的律师费。
  
  4、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话,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注意不要超过时效; 3、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您的身份证; (3)公司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4)以上相关证据材料; 4、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是投资人变更,只要劳动合同依旧生效,都是不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已经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存在一些变化的时候,如果不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实行,那么原有的劳动合同依旧是有效的,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必须依旧履行原合同的义务。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一、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首先找一家比较放心的券商开户,比如创新试点或规范发展类券商,名单可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主要是买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如国债、企业债、转债等 或者也可以到银行通过其购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这个市场对机构是开放的,有国债、企业债、A...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道路有关活动的人划分事故责任,那么如果是因为车辆违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要承担责任,答案是肯定的,为你解答。一、车辆违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虽然高利贷不被法律所认可,但生活中当事人借高利贷的程序跟一般的借款程序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写借条。话到此处,不少人不免有些疑问,既然我国不允许放高利贷,那写该类借条还有意义吗?从法律角度来讲,究竟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呢?换句话说,高利贷...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各种楼盘买房,其中便有不少质量很差的房屋。这些房屋的建设就被您称为豆腐渣工程,某些地方有很多因购买了这种房屋不满而去投诉的顾客,例如武汉。那么,关于武汉市房屋质量投诉的规定是什么?那就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武汉市房屋建...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 1、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 (一)妨害清算罪 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将针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由员工自己提出,还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都是有权利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工雇佣关系的,当然,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支付赔偿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哪些情况需支付赔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