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您的位置:首页  »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商业险相对于交强险,该保单内的险种可以根据客户自己要求选择购买,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基本险。
  
  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窃险、车上人员险、自然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等都有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
  
  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
  
  二、醉驾交强险赔吗
  
  醉驾受伤交强险的赔付要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
  
  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在统一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其中机动车有责任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但是按照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悉,很多地方法院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交强险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理由主要是: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不属于保险法调整范围,应当只受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调整;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是不管有责无责都要赔付;道交法没有细分各项赔偿数额,交强险条例与道交法规定相悖。
  
  在这些判决中,法院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分项理赔的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太低,受害人的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
  
  但打通分项限额赔偿后,直接带来的是保险公司的赔付增加。有的法院不区分有责无责,无责赔付的1.21万元的总限额被提高至有责的12.2万元,只要在限额内都赔偿。
  
  除了分项赔付外,对于醉酒等情况下造成的人伤是否赔偿,各地司法判决也不一。
  
  按照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法院认为,上述规定只是针对醉酒等情况下出现的财产损失不赔,但是人身损失应该赔。
  
  也有的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可对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免赔,无证、醉酒驾驶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被排除。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仅在医疗费用的分项限额以内承担垫付责任,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垫付不赔偿。
  
  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颜色相异等),对全部免责条款单独印刷,并附有“投保人声明”,投保人已签字并表示明了的,一般就可认定保险公司进行了“明确说明”。
  
  那其实还是会做出相应的赔偿,不过针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不一样的。但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因为驾驶人员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此时一般商业保险是不予赔偿。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目前,各种新兴创业模式兴起。由于小微企业在创立之初资源不够充沛,导致资金链锻炼因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模式备受广大创业者的青睐。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一、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兴起于20世...

·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有何个性内容?
    对于公司我们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对于公司方面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我们您肯定都非常的关心,那么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都有什么个性呢? 个性 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权利内容。充分认识股权与债...

·在我国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在我国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我国的土地的运用类型分类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以及住房用地。对于不同土地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不一样的,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材料以及费用都不相同。那么我们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以下我们就对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给破案带来困难。那么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

·大车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大车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填表请向当地公安车管站填写变更表,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单位车辆私车交附车主身份证复附件、附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新车主还需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在车主申请栏目加盖新车主印章,到当地公安车管站办...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广州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广州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

·律师见证书范本--调查真实性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有什么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有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