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风险清收方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往来结算单据,对账单等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达到诉讼需要的证明标准。2)财产线索。包括对方公司开户行、帐号、自有或租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或其他房产,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股权及其他财产。3)如果债权存在担保,则审核担保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担保行为是否合法。4)诉讼时效是否超过。公司是否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诉讼权利和担保物权。

   2、审核后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材料信息齐全、有财产线索或担保有效的。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本所代理案件诉讼、执行全过程。

   (二)证据材料不全的,德本律师将指导公司通过可行的方式对证据材料进行补充,在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后再行起诉,以保证胜诉率。

   (三)担保有瑕疵的,如果担保行为仅是有瑕疵而不是根本违反法律,律师可通过尽职调查完备相关手续,如果抵押根本违法,律师将通过尽职调查寻找其他财产线索,以确定债务人是否具有债务偿还能力。

   (四)无财产线索的,公司交纳财产调查费用,由律师进行尽职调查,通过查询行政部门登记的财产信息和本所内部的财产信息调查机制和调查系统获取对方财产线索,以确定能否进入诉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确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承办案件。

   3、审核工作完成后,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利用本所服务优势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胜诉后能切实回收债权(因为本所是执行回款后收费,故本所保证保全措施能及时到位)。

   4、案件胜诉并收回债权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一、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有哪些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喜欢。那么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给...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已经定为刑事犯罪,一旦确定集资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就会认定为犯罪。那通常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不公平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不公平是否可以申请撤销?1、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败诉的一方如果不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胜诉的一方可以到人民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道。只要被执行人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就行。如果对方却是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可以在被执行人有了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后,恢复强制执行。就版是说...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可以试着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进行解决。 1、协商 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人们在需要钱的情况下选择借贷,同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超出还款期限就会成为违约方,需要向对方交纳违约金,以此作为对违约方的处罚。但是违约金要交纳多少不是随意规定的,那么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为您解答。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