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您的位置:首页  »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
  
  2.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关系双方相互选择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书面形式,但从举证的角度考虑,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3. 如何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⑴辞职的书面文件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辞职通知书”,而不宜使用“申请书”字样。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权利,只要依法提前通知,无需对方回应。辞职的理由可有可无,如想说明,“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也可以。如果使用“申请书”字样,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是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要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为确保辞职行为万无一失,还是推荐使用“通知书”。
  
  ⑵通知形式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
  
  ①发送电子邮件至主管领导,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和自己,这样已发送的邮件会保存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
  
  ②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亲自交给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不过这种形式不利于取证;
  
  ③为防止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可以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至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快递单上标明“辞职通知书”,留存好底单,同时要求签收回执和短信通知。这样即使用人单位拒绝签收,劳动者也可依据回执和短信,证明完成了通知的义务。
  
  4. 劳动者任性地不辞而别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在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离职,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会给后续的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带来阻碍。所以还是耐住性子,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吧!
  
  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被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无需提前三十天,并有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可因用人单位的哪些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主要包括: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其中,⑴-⑺的情形,劳动者的辞职通知书应写明具体理由,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不需提前三十天,一经送达即可离职;⑻-⑼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
  
  6.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要是在单位本身具有过错,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时候,其实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马上辞职走人。但在一般情况下,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转正之后则需要提前三十天。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

·湖南死刑采用什么方式执行?
    死刑是所有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所以在量刑上尤其谨慎。随着社会的发展,死刑的执行方法也不仅仅局限于枪决这一种,不同的省份执行死刑的方式不同。那么,湖南死刑采用什么方式执行?目前世界上又有哪几种死刑的执行方式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湖南死刑采...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一、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出质,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 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股票和债券共同构成其资本总量,因而两者的发行量此消彼长,形成相应的公司资本结构。 ...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二、担保责任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承...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
    工伤往往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是很大的,虽然此时没有直接导致死亡,但是也造成了大部分劳动能力的丧失,因而从单位角度来看,自然是不愿意再继续用这样的劳动者,于是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刚好此时劳动合同期限也届满了,那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工伤后合同到...

·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有毒有害工作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要保护劳动的身体安全的,但是也会发生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要根据标准来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补偿标准的内容。 一、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1、确定...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否则日后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这个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

·深圳现在基本工资是多少
    深圳基本工资调整为: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资范畴,《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