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其实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校车的安全性能设计的甚至是比很多知名的品牌汽车都要好的,可是目前我国在校车制造的这一方面有些技术还达不到这种标准。学校购买校车的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但是学校不能在校车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允许驾驶员超载的,这是校方跟驾驶员本人都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修改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比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点重大不同:第一,原规定中,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一是“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二是“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第二,新修条款中特别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可被追究刑责
  此次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这是因为原有刑法条款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只涉及机动车驾驶员,不涉及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而在新修条款中,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往往不仅仅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更多地或许在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往往只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雇员,驾驶员往往是迫于“丢饭碗”的压力铤而走险超员超速载客。故而,此次新修条款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也特别提出了规定。
  3、超员超速入刑,量刑标准在于“两个严重”
  不管是酒后驾驶,还是疲劳驾驶,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都有明确的依据。例如,连续驾车四小时,休息不足20分钟的为疲劳驾驶。因而,此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也将依赖于具体细则的出台。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出台针对新修条款的具体规定。
  4、购买校车需审批,是否合格需检测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虽然国家通过法律对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进行了规定,但是孩子的安全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家长、学校、老师的共同努力。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5、严重的危害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为他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主要是从相关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力这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校车超员最直接的就是会影响到校车的正常使用寿命,而且因为超员在遇到某些紧急状况下不能及时刹车,对车上的孩子和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其次在法律上有可能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
    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

·社保是一个劳动者在外工作期间最关注的一个问题
    社保是一个劳动者在外工作期间最关注的一个问题,这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但是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便会有些人铤而走险做出一些在法律边界外的事情比如伪造社保证据,那么伪造证据社保补缴卖房属于犯法吗?伪造社保证据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若再用伪造的社保卖房更会加重违法的程度。 欺诈、伪造社保证明...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占有改定也是一种常见的交付方式,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

·刑诉法证据转换的要求是什么?
    近年来行政违法事件越来越多,有些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行政机关在调查违法案件的时候会收集有些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而经过调查案件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这时行政部门收集的证据可以当做刑事诉讼证据使用。那么刑诉法证据转换的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工资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补签,也是必须要对劳动者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本文就对“补签劳动合同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相关法律政策...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行为。对于涉嫌酒驾的,如果现场不具备抽血条件,交警会将涉嫌醉驾的车主安排到附近的医院抽血,然后进行酒精含量测试。为了防止今后翻案,血液样本要保留一段时间。那么,交警查处醉驾血液保存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原债权人): 乙方(新债权人): 丙方(债务人):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丙方的债权转让给乙方行使,转让金额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