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
  
  ?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抵押状态的房地产
  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需注销抵押后方能办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房地产在抵押状态下便不可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查封状态的房地产
  因物业被查封无法交易,卖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集资房
  集资房一般是单位房,大多是国有企业早些年划拨的土地,可以办到房产证,绿皮的。现在有些也可以转红皮的,但需要补交地价,使该房从无偿划拨转换为有偿使用。如为安居房的,需取得房改部门上市批复并办理安居房换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如为安居房外的其他非商品房需补地价后方能换证进入市场。
  5、军产房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这类房产土地是划拔的军事用地,个人只是拥有房产的使用权。
  6、农民房
  由于农民房皆为建立在集体土地上,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即村里建的农民房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7、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者,买受人可转让产权,条件是需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然后方可上市交易。
  8、带租约的房产
  交易的房地产如果带租约,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带租约的房产买卖应该特别注意两个问题。(1)优先购买权问题。由于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故出卖人应将要出售的情况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在深圳一般为一个月。因此,在房地产过户前,卖方应该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者提前一月已通知承租人出售的书面证明,以避免买卖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的风险。(2)买卖不破租赁问题。即如果房地产过户后,买方仍应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卖方应配合买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9、带户口的房产
  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被人所忽视。经常会发现买卖双方交易完毕后,即房屋过户到了买方名下,卖方也收到了全部楼款。但不久后,买方办理落户后却发现卖方户口尚未迁出,导致买方户口无法迁入。实践中一般认为,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
  
  ?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是比较火热的,但这并不代表任何一个二手房都可以进行自由的买卖。例如上述这些二手房,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属于法律规定不可以买卖的。当然要是个人私下买卖了这些房屋的话,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就会比较大。因此,要是你想要购买一套二手房的话,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样子的? 一般来说工程上如果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定不会小,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来说是可以按照一些性质进行分类的,而且在工程上即使是一般的事故一般也要需要有三人以下的人员死亡才行,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样子的? ...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就可以,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是不能催要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

·著作权转让合同须包括的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 作品的名称。
  &#...

·起诉离婚一方不在家怎么办
    其实,生活中,各家夫妻离婚的原因那都是不一样的,法院所面临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很有可能会遇到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又不在的情况。其实,说起来,离婚诉讼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双方都在场的,下面下编就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一方不在家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在...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当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孩子应当是她们生活中的全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未婚生子的现象,未婚生子涉及到一个扶养权的问题,那么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

·一、民法典夫妻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夫妻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应当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

·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在法律上,究竟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
    现在国内,许多喜欢用信用卡投资的朋友,应该都用听说过恶意透支信用卡吧,那么,您对于信用卡的保障问题,以及知道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吗?下面就关于恶意透支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都来学习一下吧。?????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 发卡银行作为信用卡诈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