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当今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当今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
您的位置:首页  »  
 

在当今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当今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贷款已经是一种极其常见的购物方式了。贷款能够解决借贷者对于房屋等大型款项的提前消费。对于贷款人来说银行是有着一定的规定要求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有没有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下文中就针对该问题做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有没有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1、卖方的原因:在新房交易当中,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是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销售的房屋因瑕疵或抵押查封或共有人有异议等卖方因素导致的贷款不批,则购房者有权要回定金与首付,并可追究卖方责任。
  2、购房者的原因:信用不好,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支付房款,如果合同约定的时间已到,买方无法支付房款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就该问题约定了免责条款,否则消费者很难获得全额退款。违约,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体能退多少钱,也同样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违约金少于已经支付的房款,卖方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买家已经支付的其余房款。是否能转手卖房,因为转手卖房属于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有效。是否可以协议延期贷款如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是否同意延期贷款的主动权在卖方手上,可以协商解决。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卖方返还首付及定金。
  4、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买卖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需返还首付款”。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的;如果是贷款已经通过了审批,房款只是暂时放不下来,那么即使房主再着急,也只有耐心等待放款,不能“一房二卖”,将房子再卖给他人。如果贷款没有通过银行审批,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或者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齐房款付给房主。但如果无力凑齐房款,就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自己与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而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自己可以和房主协商解除合同,由房主返还自己已付的首付款。如果房主认为自己有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必须以《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为依据,否则自己将有权拒绝支付违约金。综合上文中的要点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什么情况下有没有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多方面来看。一方面来说可能是买方的原因,例如曾经有违约记录以及不诚信记录等情况,从房屋的本质来看就需要对于房屋自身的性质进行判断,最后也有可能是卖方的原因,房屋不具备销售条件等。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

·刑诉法取保候审哺乳期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法治社会,如今也有很多不完善的法律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是严肃而严格的但是也体现出人道主义,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方法,为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取保候审哺乳期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下面就详细介绍。 哺乳期可以办理取...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主要是产生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往往是因为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需要注意医患纠纷并不等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实践中对医患纠纷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难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医患纠纷的主体限于医患双...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如何进行办理
    一、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实施。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标准由参保单位负担,其中县财政拨款的作为公务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约定,《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员工,在签订聘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