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电子证据规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电子证据规则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电子证据规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关联性规则



  

    网络犯罪中侦查人员可能面对许多与案件有关联并保存于各种载体上的数据或信息,其中可分为数据电文、附属信息与系统环境三大类,如何准确识别、传输、分析这些数据信息需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根据案件性质,划定取证范围。第二,识别可获取的数据或信息类型,使用匹配工具传输获取的数据信息到取证机上。第三,分析该数据或信息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关联程度如何,是否是实质性关联,其中附属信息与系统环境往往要相互结合才与案件事实发生实质性关联,确定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文证据、附属信息证据和系统环境证据,并排除相互之间的矛盾。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遵循刑事电子证据易篡改、易毁损的特点,确立以下规则保证证据的真实性与人权保障理念的实现:第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第二,侦查人员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与其它合法取得的证据相互印证的,一般予以排除。第三,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之间虽可以相互印证,但无其它合法取得的证据佐证的证据,一般予以排除。第四,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其中不能与其它合法取得的证据印证的证据应予排除。



  

    (三)可靠性规则



  

    第一,考察刑事电子证据的生成、存储、传输的程序、系统、网络状态是否正常可靠、稳定,排除非法入侵、非法控制、非法操作等情况发生。第二,考察计算机网络系统环境运行是否良好,排除系统自身故障,排除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可能。第三,考察计算机网络的物理环境,排除高温、高压、静电、电磁影响破坏刑事电子证据生成、存储、传输的可能。第四,运用网络侦查分析技术考察刑事电子证据在生成、存储、传输过程有无剪接、删改、替换的情况,其内容是否前后一致、通顺,符合逻辑。



  

    (四)最佳证据规则



  

    以显示器显示或打印文本的形式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为传来证据,原属最佳证据规则排除之列,但这些首次以人们可读取形式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计算机网络数据和信息真实内容的“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实与原始证据等同,应视为原始证据或原件。同时这些打印输出文本的副本或复制件,拍摄显示器显示的图形、图像等形成的照片、录像,经与其核实无误或经鉴定证明真实后,取得与原件相同的证明力。


·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刑事证据开示
      所谓证据开示,又常译为证据展示、证据披露等。在刑事诉讼当中,它主要是指控辩双方在开庭审判前,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各自掌握和控制的诉讼证据和有关资料让对方知悉的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证据开示程序,但是带有刑事证据开示性质的规定不断出...

·刑事证据的合法性
    在我国刑事诉讼界,证据合法性是作为证据的属性之一来表述的。它和客观性、关联性一同被认为是证据的三大属性。一般认为,证据合法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收集;2、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具有合法来源;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证据合法性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

·法律对刑事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也有学者把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我 们认...

·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
        1、口供补强规则。
     现代各国刑事证据法多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英美法...

·使用传来证据的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
      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

·证据双向开示具有六大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全面的阅卷权,明确了检察官向辩护人开示证据的义务,弥补了控辩双方在获取证据资源能力上的失衡,解决了辩方对控方所占有证据材料的先悉权,使之能有效地进行防御。但因无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的程序规定,可能出现检察官对辩护证据一无所知的情况,致使“证据...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种类
    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两类:
    
      1、开放型计算机系统中的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主要有局域网、互联网中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开放性电...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