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般认为刑事电子证据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人员和合法的方式取得,而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可以对此原则有所突破。犯罪发生时,很多时候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及时取证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十分困难。侦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特定在线人的上网行为,并对其进行监控取证,作为日后的法庭证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通过网络向特定在线使用人的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以获取需要的电子数据。这种方法取得的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为法庭所采用,这显然就是我们工作中所考虑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8 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民事案件中当然可以将上述非法手段所获取的电子证据予以排除。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刑事侦查部门正在侦办的案件中,笔者认为采用上述手段所取得的电子证据应当可以采用。这是因为:首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电子证据,与其说它是非法手段获取,还不如说它是一种技术侦查手段所获取的证据。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笔者认为,这种互联网上的取证手段成为侦查机关的技术侦查手段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在我国,刑事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取得的证据也易被法庭所认可,因此,在使用这种手段取证时,一定要注意按规范程序进行取证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利用非法手段取得的电子数据,在实际应用中,一般还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要经过一定程度的转化,才能具备证据资格。司法实践中,可以把这种方法取得的电子数据看作“证据线索”,即使这种材料是真实的。要使这种“线索”转化为诉讼证据,必须采取合法的程序重新取证和查证。这样既肯定了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又防止了放纵犯罪的可能。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非法获取的证据也可以直接为法庭采用。

  

   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已经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所认可。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文件中都有对相关电子证据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刑事电子证据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的电子证据立法仍具有明显的不足,电子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应用还存在很多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应从电子证据的归属、收集和证明力方面来确立我国的电子证据制度。

·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刑事犯罪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在审判结束时会发给刑事判决书,是对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的记录,对于被告人是有强制性的效力,刑事判决书有严格的格式,必须要按照格式写。下面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篇刑事判决书范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

·出现房屋面积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实际购买到的房屋面积与开发商销售时说的面积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产生房屋面积纠纷。那么在遇到这样纠纷的时候,该如何来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销售,在实务中有按套(单元)计价的,也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公司商标到期不续展可以吗?
    公司商标到期不续展可以吗?公司商标到期不续展自然是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可以...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

·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闯红灯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同时在我国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当中的一种。实践中,因为当事人闯红灯的行为而发生车祸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此时该如何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律师要花多少钱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律师要花多少钱?欠钱不还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律师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律师收费主要考虑的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然后养家糊口。现实中,很多公司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小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

·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一、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