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您的位置:首页  »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房子的时候都会要求办一个他项权证来作为底押凭证,如果到时候不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治该房子,那是不是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可以优先购买呢,那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司法机关可以优先处置有抵押登记的债权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 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权优先与查封优先的冲突问题如何解决?
  抵押权优先还是司法查封优先,应当看哪个权利现行设立。比如,通常是物的抵押权先设立,然后才是法院进行查封;很少有法院查封后,该物又设立了抵押权的,除非经行使查封权的法院同意。不论从法律还是司法解释层面看,只要特定物进行了抵押登记,司法查封也就具有轮候查封的特点,即当抵押权人权利实现后,没有行使抵押权,或者仅部分行使抵押权,法院就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查封物),或从抵押物剩余的提存价值中,让债权人(申请人)获得清偿。前提是司法强制措施不能与抵押权相抵触,更不能无视抵押权,却让司法权成为优先权。当然,如果发现当事人恶意串通,故意用抵押手段规避司法强制措施,导致债权人权利落空的,可以先行确认抵押无效或裁定解除不当抵押。
  三、什么是房屋他项权利,作用是什么?
  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因为只要办理了抵押手续,又取得了代面权证就有理由享有优先购房的权力,如果出现不还款者银行就可以对该房产出售或者拍卖,因此,一定不要忘记还款或者不还,这样的话,你自己的损失会更大。
  
  
  

·女方提出离婚房子男方还贷款孩子也归男方可以吗?
    夫妻双方从恋爱到结婚,最后走到离婚的末路,对于这样的结局千种夫妻可能有万种原因,但既然双方最终选择了离婚,该进行的程序依然要继续进行,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等都需要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照顾女方为原则,那么,女...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我国各项法规的制定都是在依照一定的原则的前提之下所确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今年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其他民法规范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进...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有权行使留置权来维护自身利益。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债权人会放弃留置权。那么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和法律规定?就这个专业问题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留置权放弃原则 1、留置权是民法中的...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
    在实务中,债权人由于讨债方式不合法而使自己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时常出现。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比如:要有借款凭证,即借条。但在实践中,债权人没有借条的情况经常发生,那债权人应该如何做到无借条讨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追讨欠债满足什么...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一、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合同。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

·海上保险的理赔手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项程序www.njLawyer.cn。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

·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车目前已经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逐渐普及,尤其是在一些大中城市。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条件所限,有人就用黑校车载客,甚至是超载的问题始终会出现。所以有人咨询: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校车简介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

·水资源污染刑事案件现场调查要求
    (1)环境监察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调查取证以及笔录制作等环节,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陈述如实记录,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录音、拍照、摄像、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