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可以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变更,签署法人代表变更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手续,工商局受理后,在5-10天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受理后2-3天领取,到税务机关变更。
  
  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原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
  
  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不想做公司法人,法人变更应当有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法人变更申请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公司修改的章程,新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股东会关于变更法人代表的·决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承包出租车是劳动关系?
    在当代社会,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有经济能力买车辆了,但是,出租车依然是是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进行出租车的承包工作,以此谋生。那么,承包出租车是劳动关系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承包出租车是不是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 ...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无一例外面对的都是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财产分割,第二个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调解离婚放弃抚养权可不可以?父母对于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如果不履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调解离婚放弃抚养权可不可以? 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不可获取的代步工具之一,与此同时道路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困扰人们的问题之一,那么一旦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简易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 处理办法...

·离婚案件民事起诉多少钱?
    离婚案件民事起诉多少钱? 一、离婚案件民事起诉多少钱?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要是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此时就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否则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于材料不齐全也是无法离婚的。那说到订立离婚协议,您知道这是怎么做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 一、申请原因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总体上说,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关于抚养费问题,最开始,也许都还按时支付。但当组件新家庭后,许多人就不愿意给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

·重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重婚罪的定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