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里面就只有一个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代表是有着非常的重要的地位,因为公司的大小事务基本是全由这个法人来做主,公司里面也是必须要有一个法人章,公司里面每做一个决定都是需要盖法人章的,那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一、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法人章一直都是不需要备案的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而公安局备案的仅仅是能代表公司的章即使变更法人了,也不需备案但是公司开户银行一定要变更,变更法人信息,填写表格并且提交法人章印鉴,方便购买支票,入支票等法人章只有在银行有效力的,公安局只认公司,不认人,所以在公安局那里,法人章和自然人章是一样的。就好像我们注册了公司,只有在银行取钱入支票的时候,你留了法人章的印鉴,才需要去变更。二、到银行开公司账户的法人章可以随便找小店刻吗?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企业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执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刻章需到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制单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属违法行为,所刻印章无任何法律效力。三、银行预留印鉴章可以是法人章和公章吗?1、银行预留印鉴章必须是公章和法人章(部分单位还有财务主管章),财务章只是部门章,支票上的章必须和预留印鉴章一致,也就是说,以后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2、办理基本用户时,带地税,国税,营业执照,(全部是正本)的复印件,还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银行在给你填印鉴卡时,需要你留印章,最少要留两个以上的印章,你可以留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印章,也可以留公章和财务章,或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好象还要写一份申请开户的报告吧,内容大概是因业务需要。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法人章是不需要去备案的,法人章只是代表的一个人的名字属于个人私人的章,如果是公章的话就要,公章是代表了一个公司,而且公章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刻的,要到指定的地方去刻,所以两者是有区别的。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一些创业类项目国家是予以贷款帮助的,但是借款需要一定的条件规定才能进行借贷,许多不法分子就会钻取法律的空档,冒用他人进行借款。那么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
    当我们因为各种原因要换工作时,需要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进入离职程序,既然是员工提出的离职,一般来说就要由员工写一份书面的离职申请,用来说明理由。那么,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我们整理了下面几则模版,您可以参考一下。 员工辞职申请书(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祖孙之间也有抚养、赡养义务吗?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具有抚养义务。 第一,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未成年人。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只有在孙子女、外孙子...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

·交通肇事后又逃逸应该怎么判
    交通肇事后又逃逸应该怎么判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作为肇事的一方需要留在事故现场,积极配合对事故作出处理,降低造成的损失。但有的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事故责任,于是就选择了逃逸。在我国交通肇事后又逃逸的行为,其实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此时应该怎么判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我...

·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财产种类的多样性,以及夫妻关系的复杂性,故而离婚案件之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以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进行审理。最高院也即北京法院,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财产制度 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