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
您的位置:首页  »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还有法律意义上的一道程序,也就是结婚登记。在我国偏远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因此也会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进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孩子的情况。那么,在我国可以有孩子没结婚证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
  这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生育的,这很重要,否则难以说明这个孩子的来历,因为存在有不法分子买卖孩子的现象,公安机关正大力打击这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建议你到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再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医学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户了。中间4个环节可能都有些曲折,能找熟人帮忙还是要好点,如果没有熟人帮忙也没关系,为了孩子,给那些同志说说好话,相信您一定会办成的!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要好办一点。你可以拿着出生证明、户口簿,有其他相关证明更好,没有结婚证就可能还要麻烦一点,最好让村里出具材料,证明你非婚生育的情况,没有法律说非婚生育的不能上户。直接去您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户的问题只是派出所的事,与计生部门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您同时要明白,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才做了一些私自的主张把上户的事和计划生育的事联系在了一起,去派出所您可以灵活点,要让派出所的警察知道上户与计划生育没有必然联系,要让她知道你有这些证明完全能证明孩子是自己生的,给孩子上户是派出所的义务。在我国,目前这种关系我们一般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这种关系是不熟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出现离婚等情况,也只能自行商议。因此,如果要结婚,不仅要举办婚礼,还要进行婚姻登记哦。
  
  
  

·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此时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法律中规定为两种方式包括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但现实中,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那到底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在司...

·新刑法受贿5000万怎么判?
    一、新刑法受贿5000万怎么判 从而受贿5000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1、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2、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在实际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债务确认书主要是针对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那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债权债务...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签订合同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处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合同违约人们也经常听到这个词语,甚至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合同违约后应该怎么赔偿?既然违约就需要根据法律来进行赔偿,那么就让我们的我们来跟你说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

·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合同虽然与劳动合同有所差别,但是我国法律对此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在下文进行详细介绍,供您阅读。 我国法律对劳务合同是做出了具体而全面的规定的,那么,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劳务合...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为哪些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为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给孩子?
    离婚现象在我国已经变的十分普遍,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长,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离婚出现的问题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如今离婚还是会在房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出现纠纷难以解决,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说明,那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给孩子?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配 1、婚前购买的商品...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