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并可以对方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
  
  1,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2,所以建议您用书面的形式向对方进行催告,如三个月仍不协助过户,可解除合同。 如有其它疑问可来电咨询或者添加扣扣联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一般都是到拿到新产权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一般二手房买卖合同都会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的最后日期,这个一般就是合同的有效期。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没有有效期,一般是到产权登记办理完成。
  
  那么,究竟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归纳起来,
  
  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合同已经签订,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违约金申请,法律规定,卖方应当按期出让房屋,买房应当按期缴纳房款,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履行义务的,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我们进行使用信用卡的时候,是会我们的生活提供很多的方便和便
    在我们进行使用信用卡的时候,是会我们的生活提供很多的方便和便利的,但是,有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这个心理,来进行使用微信办信用卡诈骗,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您的行为,而且对于使用信用卡诈骗,是有一定的量刑的标准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标...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在坚持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现了。它总结了现在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它的实施,给予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各种有利之处。那么,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刑罚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比较明细,一般为3个等级,分别是“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但是这三个等级的财务数额标准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同时根据盗窃罪的严重性,判刑量刑时也不同,那么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是多少呢.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

·刑事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没有条件聘请律师辩护人,如被告人有智力残疾,案件有比较大的社会影响的,或是有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那刑事法律援助规定又是如何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一、确定具体定金协议或认筹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约定包括具体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如果是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就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如果不按约定执行则属于违约。如果开发商严格要求按约定执行,购房者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在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和...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其补偿费用、补偿方法以及补偿的落实情况广受关注,作为弱势群体,广大农民对集体土地征收也比较陌生,为了有效保障相关权利,需要与相关方面签订具有法律意义的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的落实。那么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呢?下面...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