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
您的位置:首页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程度,自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可以说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现实中一般是现有定罪然后才会量刑处罚。那这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的呢?各位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是怎样的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二)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本法第232条、234条、275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实主要认定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一般就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是说此时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是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合《刑法》中的规定,这个时候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但如果情况严重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知情,而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才发现对方隐匿的有财产,也就是对本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得到充分的分割。那要是夫妻在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的财产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说到起诉离婚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离婚的程序问题,实践中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过程的,也就是要求离婚夫妻办理了规定的手续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被公司辞退后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
    在日益繁忙的城市交通中,电瓶车由于其机动灵活、方便快捷,倍受广大市民喜爱,成为很多人出行代步工具的首选。然而,电瓶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那么,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呢?下面,我们通过现实案例和您一起聊一聊这个备受热议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为了降低线管经营风险,合资经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此之前,需要签订一定的合资合同。那么,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1、须有...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对于自己个人权利的维护意识越来越强。住宅属于我们的私人领地,没有自己的同意,其他人是没有权利自行非法侵入的。如果生活中遇到了别人非法侵入自己住宅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在我国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非...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1、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务派遣关系必须要发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2、如果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