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您的位置:首页  »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雇主)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劳动协议和三方协议的区别有哪些?三方协议中的三方就是企业,学校还有毕业生,关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一般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是签订的时间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还有双方签订的目的不同,最后就是内容还有主体不同。
  
  
  

·子女抚养权18岁以后还存在不?
    子女抚养权18岁以后还存在不18岁前属于法定监护抚养权,一旦超过18岁,就成为了独立行为人,就自动取消了抚养权了。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

·一、外国人重婚罪的判决处罚是怎样的?
    一、外国人重婚罪的判决处罚是怎样的?外国人重婚罪的判决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影响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的...

·南京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其实您所熟知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属于相应的服务机构的,当然司法机构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但是司法机构的收费也不是随意的,同时更不能进行强行的收费,而且一般来说如果接受到相关的鉴定委托,那么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能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那么南京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以下收费标准的内...

·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如果能够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也是会得到减刑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不满足减刑条件肯定是不能得到减刑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如何构成的?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王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2、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为故意,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行贿...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残疾证》不是通过工伤鉴定来办理的,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中华人民...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在生活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的普遍事情,除了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细节内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那么,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动法的基本简介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无主物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名称,对于无主物的规定并没有过多的法律介绍,无主物的概念是相对于有主物而言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无主物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无主物的所有权归属在显示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在法院进行处理无主物归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