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做轻伤司法鉴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做轻伤司法鉴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做轻伤司法鉴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诉讼的取证中,涉及人体伤害的时候,需要对伤痕做鉴定并以此作为证据,其中包括人体轻伤,司法鉴定人依据国家刑事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全面的分析。那么要怎么做轻伤司法鉴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轻伤司法鉴定怎么做
  
  
  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司法鉴定轻伤的标准
  
  1、头颈部损伤
  
  (一)帽状腱膜下血肿;
  
  (二)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
  
  (三)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四)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五)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2、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六)外伤性斜视。
  
  2、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3、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4、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5、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6、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 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 庶跗关节脱位。 撕脱骨折除外。
  
  7、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一)躯干部穿透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二)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三)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四)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五)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六)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七)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八)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九)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十)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十一)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8、其他损伤
  
  (一)烧、烫伤
  
  (1)烧烫伤占体表面积浅Ⅱ度5%以上(儿童3%以上);深Ⅱ度2%以上(儿童1%以上);Ⅲ度0.1%以上。
  
  (2)头、手、会阴部Ⅱ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3)呼吸道烧烫伤。
  
  (二)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三)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四)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综上可知,对于“怎样做轻伤司法鉴定”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判断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需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民事案件需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般轻伤最好由法院委托申请,且需要注意选择的机构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否则有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

·奸淫未成年少女要怎样定罪
    奸淫未成年少女定罪如下:如果奸淫的未成年少女不满十四周岁,那么就成立奸淫幼女罪,已满十四周岁,就触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的行为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该幼女是否同意,即不以“违背其意志”为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要求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现在,奸淫幼女...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在涉外离婚中具体的方式也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遇到涉外离婚纠纷的话,就必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在现今的证券市场中,赢利和发财一直是企业以及投资股民对于原始股的印象。由于原始股的成本很低,利益丰厚。所以许多投资者都喜欢购买原始股作为投资,那么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在中国证券市场上...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20...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

·小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要注意什么?
    土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如果没有秩序地随意使用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国家为此就要求想要使用土地的人必须经过申请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合理,否则没有证件私自使用土地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那么,小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要注意什么? 一、小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注意要点 (一) 办理国...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一、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