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不明确,比如,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若无特别说明,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二、若遗嘱中有特别说明,则应尊重赠与人的意愿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合现实生活,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获得的利息;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4)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
  
  (5)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养老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双方对外所拥有的共同债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除非遗嘱中特别说明了某项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否则遗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婚期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奖金奖品和保险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如何计算?
    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如何计算? ? ? ?? 一、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官方费用就是为了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设定的需要交给国家的审批费用。这部分费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有明确公示,明目繁多,因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事项,网站上应有尽有...

·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当自己或者是公司的财产在被损害到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定为侵犯财产罪?什么是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一下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一、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二、...

·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公民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并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人生档案上面就会留下案底、污点,这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实践中要是罪犯被判的是缓刑,最终也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此时判缓刑会有案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

·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
    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有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

·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关于犯罪特点,可以说每个犯罪都是具有的,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很明显犯罪特点的内容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

·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一、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可,无需公证,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时,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分居一年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一年了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提起离婚,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可以已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重庆西南医院工伤鉴定的地点
    重庆西南医院工伤鉴定的地点 西南司法鉴定所是2007年1月由重庆西南医院依法设立、经重庆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机构,许可证号:500007057,是沙坪坝区唯一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拥有鉴定人30余名,均为西南医院各科室资深教授及骨干人员。2013年1月该所法医临床及法医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