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我们离开家乡去外地工作时,必然会在工作地点租房子,那么我们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这关系着我们在一个城市的备案记录。那么这类备案申请书如何写,我们以重庆市为例,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以及申请所需材料。
  
  一、 申请书内容
  
  1、出租房屋情况
  
  座落区县(市) 镇路街、巷 号附 号、幢号、总层数、单元所在层次、房号结构、户型、建筑面积(m2)、建筑年代用途
  
  2、说明
  
  (1)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还是非封闭式
  
  (2)结构分类: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3)户型分类:单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
  
  3、用途分类
  
  (1)住 宅 类:非成套住房、普通成套住宅、经济适用房、别墅、其他
  
  (2)非住宅类:办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工业用房、其他
  
  4、(1)是否装修房
  
  (2)是否被鉴定为危房
  
  (3)租赁期限年
  
  (4)租金
  
  (5)共有情况说明
  
  (6)共有人姓名
  
  (7)共有人意见
  
  5、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二、 申请所需材料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项):(1)《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2)属预购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土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3)属在建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身份证明:
  
  (1)租赁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系委托申请的还应收取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系单位的应收取单位法人代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以上是以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其中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户型、租赁年限以及上方共同意见等内容,本文还介绍了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初始备案所需要申请书、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局登记备案。我们提醒,备案书及其他材料中个人信息务必填写正确,交予公安局,以此保护自身权益和安全。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该怎么来争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

·我国规定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法招录童工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时还会面临刑事处罚。那么,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呢?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处罚规定。 一、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依照中国《劳动法》...

·户口本上必须写养女吗
    是的。亲生子女入户后,户口本上“与户主关系”栏会显示:子或女;属于收养的子女,户口本上关系栏只能显示:养子或者养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

·公司法股东责任原则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责任原则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不断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的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能在市场中立足,一般的公司都是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此对于股东的权利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限制和说明,那公司法股东责任原则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对于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否则任意解除合同将会构成违约。那么,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有多长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有多长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 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

·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在工伤认定还要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来保障自己能够得到应得赔偿,那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一、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为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二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月日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成立一个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流程是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