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一些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比如说民间方面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就是调解,在诉讼方面就是民事诉讼饰,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当然在处理这个诉讼过程当中,有可能法院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决,这个时候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的救济与赔偿。对此类损害必须由国家负责赔偿。可见,民事错判赔偿一般应满足两个条件
  
  1、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依法撤销。
  
  2、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不能执行回转,没有不当得利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对其遭受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法院的错判执行后部分可以回转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剩余部分。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在民事判决出现错误的时候,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必须是,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已经执行了完毕,并且依法进行了再审的程序,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依法撤销,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盗窃罪需要判多少年
    在盗窃犯罪当中,根据犯罪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等。不同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有可能不同。那在我国盗窃罪究竟需要判多少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

·2023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年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一、流转来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再次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哪几种? ...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利等。“法人”不是人,法人指的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单位组织,而这个组织或单位的首脑就是法人代表,法人帐户就是说这个单位组织的帐户,...

·一般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