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在建筑修建的过程中,工程款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受到您关注的一个部分。因此一旦发生工程款纠纷就会导致工程难以继续进行下去。质保金更是信誉的保证,工程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用到质保金。质保金的纠纷就更加需要得到解决了,就来解答一下“工程款纠纷中的质保金纠纷如何处理,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哪些?”一、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二、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5、拖欠质保金纠纷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综上所诉,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很多,每一种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工程纠纷质保金的问题也是屡屡发生的,企业应该加以注意处理的办法,签订合同时完善相关的条款。承包人应该做好自己应做的维修工作,并且保留证据。出事时应该尽量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可以向律师多多询问,寻求帮助。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委托他人办理一些事项的情形越来越多,这其中就包括了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他人签订合同也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事项。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委托签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授权委托书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

·如何办理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建筑工程行业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存在,从业人员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极易发生事故。事故一旦酿成将会造成巨大的人生伤害,财产伤害。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受害工人的家属也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那么工程保险是怎样发挥其保险作用的?发生情况后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期申请呢? 一、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罪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比较常见的犯罪。主要是由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通过自己的职权来徇私。但对于这些人员的徇私行为不一定都认为构成徇私舞弊罪,还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徇私舞...

·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
    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在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那么,实践中,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呢?如果有的话,那就该项经济补偿金单位能分期支付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l劳动...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 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

·一、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