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
  
  军婚就是结婚的一方为现役军人,不是女方不能提出离婚,而是女方提出离婚后,军人一方无明显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该婚姻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解除。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军人也是人,可以结婚,自然可以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也就是说,除非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否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军人同意。但是,这种限制仅仅适用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
  
  二、军人离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军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不同,军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军人离婚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军人怎么离婚呢?
  
  军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两者的具体程序是不同的。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军人及其配偶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协议。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以是由军人提起,也可以是由军人的配偶提起。如果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军人的配偶证明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由此可见,军婚在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假如说自己的丈夫是军人,那妻子想要离婚,除非是军人这一方有什么重大的过错或者是私下协商竟然同意了,否则,在军人无过错但是又想走司法诉讼离婚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容易的,基本上是不能随意解除。有关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的内容就是以上这些了。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 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

·房屋质量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房地产行业,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后难解决,是买房人最担心出现的问题之一。房管及消协提醒买房人,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的规定毕竟无法涵盖所有内容,因此,最高院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业人士对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一起来看看以...

·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
    我们每年发生大量的弃婴案件,其中一些造成的比较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婴儿死亡等。从法律层面上看,父母抛弃婴儿,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的,这时,其受到的就不仅仅是道德谴责了。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遗弃罪。那么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遗弃罪判...

·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
    在工作中我们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离职,此时需要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对我们重新就业时非常重要的,因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的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可是当我们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房屋或者建筑的建造受公众关注的除了外观以外更重点的是它们的质量是不是符合最基本的标准,如果出现了任何的质量问题就不可能会国家允许让公民使用,但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是可以按照程度来进行分类的,那么,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一、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很清楚,一般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都是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叫恢复劳动关系,对于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和方法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下面就让律师我们来为您做相关资料整理吧。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一)主...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小产权房的转让目前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但因各种原因小产权房渐成规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快速推进,且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土地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