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ʦ绰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λãҳ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www.nj48.com Ͼͬʦ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土地出让计划,依法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合理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作好土地出让金收支核算,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的利益,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 土地出让金包括:
  
  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2、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所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财政财务管理
  
  第四条 土地出让金收入应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除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设立土地出让金帐户。
  
  第五条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应直接缴入“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不得在其他部门滞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定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价款。
  
  第六条 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出让金清算单,列清土地开发费用、业务费用和土地净收益,每月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第七条 根据财政部财综字[1995]10号文件的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填报的清算单,及时清算、拨付出让土地的开发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应按如下范围列支:
  
  1、补偿性支出
  
  指因征用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拆迁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当及时入帐,冲减开发费用。
  
  2、开发性支出。
  
  指征用土地之后,用于土地的各项开发费用(不含市政大配套费用)。具体包括:
  
  出让的土地所在小区范围内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费,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
  
  为征用、开发出让的土地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
  
  第八条 土地开发费用的计算办法是,出让土地的单位面积开发费用乘以按图纸出让土地的总面积。单位面积开发费用的计算办法是,出让土地所在小区的总开发费用除以该小区的土地总面积。
  
  第九条 财政部门可以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部门核拨并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业务费。具体比例应以不超过缴入金库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为准。
  
  第十条 土地出让业务费,应按如下范围使用:
  
  1、对有偿出让的土地地域内的勘探设计费;
  
  2、为开展土地有偿出让工作所支付的广告费、咨询费;
  
  3、土地出让给外商过程中的外方中介人佣金;
  
  4、土地在进行出让(拍卖、招标等)时所支付的场地租金;
  
  5、查处未补办出让手续而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原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开支;
  
  6、为开展土地有偿出让工作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费、购置费、调查研究费;
  
  7、业务人员培训费、宣传费;
  
  8、按规定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登记单、清算单、专用票据和财务报表所发生的费用;
  
  9、对有关票据、报表等进行保管、仓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
  
  10、聘请财务会计等专业征管人员所必需的工资和酬金。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向财政部报送土地出让金收支季度报表和年度预、决算。其中,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财政部;年度预算应于当年3月底之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三份;年度决算应于第二年3月底之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三份。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审计、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审计、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违反财政、财务制度,随意增加土地开发费用,擅自提取业务费,土地出让金不缴入财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以相应的处罚。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土地出让金收支会计科目包括三类,即: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和资金结存类。
  
  第十五条 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类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1、土地出让金收入。
  
  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土地受让方征收的土地出让价款,用本科目核算。发生收入时,记收方;冲销转账时,记付方。平时收方余额反映财政部门土地出让金累计收入数。
  
  按季结帐时,将“土地出让金支出”科目的付方余额转入本科目的付方冲销。结转后本科目的收方余额。作为本季度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全数上缴金库。上缴时记本科目付方。
  
  2、合同预收款。
  
  财政部门按规定或合同协议向土地受让方预收的土地定金(或保证金)等,用本科目核算。预收数记收方;转账结算或退回时,记付方。收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合同预收款数额。
  
  3、暂存款。
  
  发生的各种临时性应付、代管等款项用本科目核算。发生数记收方;冲转或结算退还数记付方。收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第十六条 土地出让金资金运用类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1、土地出让金支出。
  
  清算、核拨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下设二个明细科目,即: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出让业务费。
  
  各项支出数记付方;支出收回数或冲销转出数记收方;拆迁建筑物的残值收入,作冲减开发费用处理,记本科目收方。付方余额反映当期土地出让金实际支出累计数。
  
  年终结帐时,本科目的付方余额全部转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科目冲销。
  
  2、暂付款。
  
  发生的各种临时性应收或待核销的结算款项,用本科目核算。发生暂付款时记付方;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记收方。付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金额。
  
  第十七条 土地出让金资金结存类会计科目(即: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各种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的银行存款,用本科目核算。存入时记收方,提取时记付方。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财政部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上缴土地出让金本来就是为了能够让政府更好地规划土地的使用,可是,公民依法上缴的这些土地出让金不是个人所有的,每一笔土地出让金的存入和提取都会有相应的凭证。虽然土地出让金属于国有财产,但是该笔国有财产一般都是各地的国土部门又流入到社会公共事业当中使用的。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现实中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其实也是蛮多的,而这个时候可能机动车一方就觉得是对方违章导致被撞,因此不愿意赔偿。那要是被车撞了对...

出轨离婚的证据都?
    出轨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出轨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接受此类证据,则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以相互证实。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法院在起诉离婚时很难接受自...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

公司法对内对外投资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法对内对外投资的程序有哪些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人撞伤如何处理?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人撞伤如何处理?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人撞伤的处理方式是立即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人员来进行处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告工厂偷税漏税办法有哪些?
    告工厂偷税漏税办法有哪些?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试用期是相当必要的,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企业才能确定劳动者 是否适合这份工作。但是某些企业和劳动者对该项法律并不熟悉,导致在试用期问题上出现了很多麻烦。那么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

开设赌场判缓刑的多吗
    视情况而定。可以判缓刑,但是要看具体犯罪情节。《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开设赌场的,一般的...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