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λãҳ  »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子女探视时间的规定是,探视的频率至少一个月一次,每次的探视时间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在探视问题上,父母也应该征询孩子的意见,与孩子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第22条规定:“……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监护权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
  
  《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根据此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二、探视权行使方式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 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但法院应当本着以下原则: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父母离异给子女带来的伤害;依法执行的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探望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这在理论界已达成共识。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是探望性探视,
  
  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探视权指的是,夫妻离婚之后,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对于孩子也是有探望的权力吧,当然这种探望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情欲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一次,对方对于这种探视权利的行使是具有协助的义务,不能够阻挠和拒绝的。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

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一、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怎么办?
    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庆节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给本单位员工放假7天的。但在国庆期间,也有可能因为一些意外的情况,而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此时虽然法院允许单位这样做,但同时也规定了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工伤超龄怎么赔偿
    超龄人员,或依法退休后再返聘的,这部分人员不可能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可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双方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如果再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具体的条款,参照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一直掌握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虽然是由国家进行控股,但也需要保持企业文化的多样性,故而目前国有企业融资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你是否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现状是怎样的呢? 一、如何理解...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一、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以下内容:“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据以定案的间接...

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来进行一个不同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犯罪造成被害人生命健康、财产损害,被害人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期望使自己的损害降低到最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