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首先,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而形成夫妻关系,所谓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男女之间结为夫妻关系后,相互之间具有了一定的法律关系,如相互忠诚、相互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的权利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
  
  综上,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结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何订立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签订婚前协议的原因不同,或者夫妻签订婚前协议约定的事项也不同。而此时,对于婚前协议,只要是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同时是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此时,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残疾的当然有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说到夫妻...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 没有。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1、事实上,超生后,孩子不幸夭折了,于情于理,都应当退还部分社会抚养费! 超生的时候,收了社会抚养费,并及时上缴国库。后来,孩子出现意外,想要返还社会抚养费,于情...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是每一个城市都要经历的,因为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土地不够用了就要征地。征地也不是让农民们白白损失,而是会有相应的赔偿,在政府来进行征地协商的时候,就要问清楚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看看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一、关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

·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
    对于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工伤事故很容易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来说,尽快得到工伤赔偿是最为现实的事情。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索赔的具体步骤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三度烧伤伤残等级认定 三度烧...

·父母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
    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的,因此要是父母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该抚养子女的还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父母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呢?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汽车座位上面的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对我们的人身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当然前提是必须要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系上安全带。而要是不系安全带的话,可能受到损害更重,同时也是一种违章行为。那么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系安全带罚款...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

·受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受贿行为之后,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受贿罪,毕竟要看此时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要是不满足规定数额的话,则此时仅仅是按照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的时候还要结合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受贿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