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罚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且告知劳动者后,才能生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的,超生是属于违规的行为,违反了计划生育,如果公司规定了违法一些规定是违纪的可以解除的行为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也就是超生的行为是符合解除的条件的。
  
  
  
  

·辞退员工不给出证明怎么办?
    辞退员工不给出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具。像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你的,也应一样出据证明到社保...

·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到底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房子贷款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

·一、陪同孩子治疗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陪同孩子治疗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与伤者监护人达成一致,按照协商款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受伤孩子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一、合同法违约金最高标准规定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条件】 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一、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吗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