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在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侵权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这里的责任具体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别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著作权是一种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人只要对著作权进行了非法侵害的,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上文中已经做出了相应的介绍,

·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作为广大劳动者最重要的经济收入,相信也是很多人比较看中的吧。实践中,我们除了要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流程、数额做出约定之外,还需要搞清楚工资的范围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

·安徽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刑事犯罪都有这样的感觉,即使是犯罪情节差不多的,在不同的地区,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刑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各地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可能存在更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安徽强奸罪量刑标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不在户籍地时,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0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实践...

·到底谁能撤销行政拘留?
    到底谁能撤销行政拘留? 被行政拘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仅给人当前的活动造成麻烦,还有可能在一个人的信用记录上留有污点。撤销行政拘留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我们的损失,所以这有时也是我们要考虑的事,那么谁能撤销行政拘留许多人还不是很清楚,本文中将详细为您解答 首先我回答第一个问题...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儿...

·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一、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罚款逾期未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而行政机关在被处罚人逾期交纳罚款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遭遇家庭冷暴力取证方法?
    ?遭遇家庭冷暴力取证方法?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就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

·代孕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达成一致需要进行代孕的,此时往往都想通过签订一纸协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这样的代孕协议也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保护作用。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代孕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孕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孕协议(代孕合同),即为...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实中,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这个时候其实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只不过,因为具体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导致最终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已。那究竟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时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