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鉴定结果全责如何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司法鉴定结果全责如何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司法鉴定结果全责如何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有时会发生交通事故等给您造成损害,既然造成了损害,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赔偿义务。司法鉴定就是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司法鉴定结论认定一方当事人负全责,那么要对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有关 司法鉴定结果全责泽怎么赔偿,请您阅读了解。
  
  一、司法鉴定全责怎么赔偿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司法鉴定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和《》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七)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怎么主张赔偿
  
  以交通事故为例,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司法鉴定结果全责赔偿的内容。您在事故发生后,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定一方全责,那么当事人应当主动并尽快收集医疗费等证据材料,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去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的各项损失。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相信您都知道,在开发商有违约的行为时,购房者可以向其索赔,这不仅符合道德准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开发商违约的表现有很多,如:到约定时间没有交房等等。那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
    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在投资时会选择私募基金的形式。但是,在当事人自己资产的管理运作中,很有可能需要一定的现金流,需要将私募基金转换为借款套现。那么,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今天,您就和的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私募基金能转化为借款吗?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就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

·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一般是对交通事故中除开车主和机动车上的其他人进行赔偿,而法律也对交强险的赔偿规定了范围和比例。那么交强险赔偿比例具体是多少呢?这关系到伤者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分析介绍。 一、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丧失劳动能力后至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段期间内,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费数额如何计算,规定得较为详细。...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人口在不断增长,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要理清建筑物中各个业主之间的专有和共有关系,首先就应该了解法律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那么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请看下文为您介绍。 1、什么是...

·车被撞,车主能否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谓合理,即要求被侵权人在租车...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