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仍可以向债务负责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债务。



  

  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



  

  2、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能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诸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盗窃、侮辱尸体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一)客...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家属病危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违法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违法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和可撤销要具备若干法律状态,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显失公平等等。在不具备这些情形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其成立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在股权转让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

·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工伤指的是我们的工作中身体部位收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营养、伙食、生活护理等方面的补偿。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您需要向您的劳动单位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1...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工程质量过关,才会为企业获得较好的口碑的信誉度,如果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可能就导致施工企业的停产,那么,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1、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既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要求,也...

·忠诚协议的效力
    1、 “忠诚协议”通常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订立的,关于夫妻双方应该恪守相互忠实的义务,如违反,则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精神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空床费协议”、“青春损失费协议”、认罪书、承诺书都是其形式。 2、法律界对于能不能单独诉请履行夫妻忠诚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