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ʦ绰13951899110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λãҳ  »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www.nj48.com Ͼͬʦ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务等产生的收益、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共有形式
  
  虽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目的是要规范同居纠纷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但是其所规定的“一般共有原则”恰恰使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共有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但是该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一般共有的原则究竟采何种形式并没有明确。从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部分的判决非常混乱。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离婚对于双方来说不仅是感情的关系撇清,同时更多涉及到双方的权益,这在离婚之前双方还需要有心理准备,以免在正式财产分配发生正面冲突,造成严重的后果。离婚财产诉讼案件的处理向来是令人费解的事情,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将问题简化,正确认识婚姻关系的解除。
  
  

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一、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也不一定就需要先拘留,被刑事拘留也不能说明就一定会进行刑事处罚,对以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一般都不采取刑拘措施: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

异地协议离婚怎样处理
    有的夫妻婚后长期分居两地,这就容易出现感情危机,严重的还有可能导致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通常都是人在异地,如果想要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异地协议离婚怎样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形式,...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如果遭遇到非法征地时,我们应该如何对抗非法征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整理。 一、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工程立项后,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其中工程验收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组织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那么,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最新...

包工头债务谁承担?
    在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或允许挂靠后,因工程施工所欠的材料款应由谁来承担偿付责任,如何偿付,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不仅取得了工程的实际承包资格,而且工程承包经营的盈亏结果也是由实际施工人负最终的责任的,而且与砖厂发生直接买卖合同关系的也是实际施工人张某某,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权利人也只能向...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超生的家庭征收的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家庭计划生育以减少我国的人口负担。具体征收的金额由各地政府确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

加盟合同撤销权是什么?
    加盟合同撤销权是什么? 一、正确区分“欺诈”与“违约” 某地的某先生在某公司的网站上发现了一个童装品牌,该公司宣称自己经营的童装品牌采用韩版面料,款式新颖,质优价廉,且向经销商供货的价格在5元至60元之间。正处于创业初期的某先生颇为心动,于是签订合同并进货。但收到货之后某先生傻...

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多少钱怎么确定?
    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多少钱怎么确定?故意伤害罪到法院起诉费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公司的公章,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什么是刑事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包括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立功,包括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分...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