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条例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孩子的身心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使父母能够更好的承担起该有的责任,对于抚养权的争取,法院也是从各个方面和因素来进行考虑,以确保孩子可以更好的成长。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进行的
    很多时候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满足了诉讼离婚条件,法官除了会依法准予夫妻离婚外,同时还会对财产作出判决。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一、工伤认定老板不认咋办?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承认无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二、法院判处的罚金没有强制一次性缴完按照刑法规定,罚金,...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有的则是为了减省自己的麻烦,因此会选择聘请诉讼代理人,而现实中很多时候诉讼代理人都是由离婚律师来担任的,那此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一定还要出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一般说来...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一、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切记不可随意销卡,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如果是因为非个人原因而出现了不良记录,可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如果逾期非常严重,已被列入银...

·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
    婚姻最开始都是美好的,然而一旦平静下来,双方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这从侧面会造成有些人在婚内出轨。要是因为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的怎么办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