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有房屋的应按照房产证写明房产的详细地址、产权证号和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有机动车的应写明牌照号码及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涉及固定资产或其它投资的应当写明该资产或权益离婚后的所有人;其它财产处理。
  
  2、子女问题处理。应写明有无子女,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写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费用双方如何承担,写明支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和方式;写明双方对子女其它问题的处理事项。
  
  3、债权债务处理。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债权债务,如果有,应逐项写明离婚后由谁承担债权债务。
  
  4、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离婚协议有什么要求
  
  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2、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3、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4、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5、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离婚协议的签订必然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要是存在非自愿的情况,那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当然,实际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然的话之后就会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严重的还会导致损害。
  
  

·工程质量索赔权的权利属性与诉讼时效
    

工程质量责任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因其产生原因的不同,有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无因管理责任、不当得利责任等之分。工业村公司所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是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因此,该工程质量责任属于合同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债是合同之债。有债的关系存在,就有债权债务双方存在。工程质...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

·私募基金外包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制度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外包 1、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其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分红、赎回(退出)等活动。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支付业务,是指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

·重婚罪法律法规有哪些,有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受道德评价的,但由于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谐,因此法律将这种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那么我国关于重婚罪的法律法规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公民要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构成的为合同诈骗罪;而要是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同样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话,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这两个罪名都属于诈骗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罪名,不同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那其中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呢...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 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 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就会判离。 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根据《...

·新车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
    新车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 购买新车一般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办理正式的牌照,不然的话上路就会受到限制。不过有的人提出,其实此时可以先申请一个临时牌照。那新车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新车有临时牌照可以上路吗 新车在没有正式牌照之前,持有临时牌照可以上道路行...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

·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束河街道办事处、祥和街道办事处、西安街道办事处,平均补偿标准:4983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研街道办事处、金山乡:金山、新团、东元、良美、贵峰、漾西村委会。七河镇:共和...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