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1. 当发生单方事故时,自身车辆有损失或人员受伤时,交强险不赔。
  
  
  2. 当发生双方事故时,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
  
  
  交强险包含: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第三人责任强制险是指为了保护行人、其他车辆驾驶人等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的责任人无力赔偿受害人而强制要求机动车预先交纳的保险费。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上述相关费用。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虽然说国家要求每个司机都购买交强险是为了保障事故后的经济赔偿问题,但是并不是说交强险就是万能可以保护任何情况下的车辆经济损失的,所以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实际还需要面对很多的风险,尤其是只有本车有损伤的时候是不能获赔的。
  
  
  
  

·如何选择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点的不同,在因某些事项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时,将很容易发生合同纠纷。而在合同纠纷发生后,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此外,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宜的方式,具体来讲,当事人应如何选择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解决合...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一、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以是犯罪未遂,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

·公司不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公司不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一、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未经董事会通过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是不合法无疑。但是,不合法不代表不可行!原因如下: 1、当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半数以上时,大股东直接聘任,跟董事会审议通过只是程序上的不同,结果...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 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做出相关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行政拘留的程序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

·一、在我国房改房?
    一、在我国房改房有哪些产权状态 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

·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劳动者如果要辞职的话,则需要区分是否在试用期内,然后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

·如果殴打他人没有明显的伤,可以拘留吗?
    如果殴打他人没有明显的伤,可以拘留吗?可以,殴打他人,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对未注册商标法律有哪些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