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一、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ʦ绰13951899110
一、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λãҳ  »  
 

一、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www.nj48.com Ͼͬʦ

    一、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如果职工无过错的话就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会而且也必须要有解除的原因,劳动合同法虽然充分保障了工作满15年的这部分老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存在用人单位当中的办公室油瓶,有一部分确实就是认为自己工作年限长,反而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所以,工作年限长也要恪尽职守,否则被解除劳动合同也很正常的。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无法对权利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么这个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交通事故赔偿有时效。人身伤害...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

2023年劳动合同通用版是怎样的?
    企业在签订就业合同的时候需要规范合同版本,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制定和填写。只有合格的合同版本才具有法律效益。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双方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2018年劳动合同通用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一个规范的版本 2018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吗?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吗?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劳动合同必须要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基本条款是: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出现债务和债权问题都是非常正常的,公司的发展是离不开资金的,如果资金过多的话可以选择债权出去,如果缺少资金的话可以选择通过债务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这也是筹集资金和获得其他收入的方式,但债权债务问题有时候也会引发一些纠纷,这时候就需要聘请律师...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我们都可以购独立平房时不仅拥有房产证还拥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权限是永久性的,但是土地使用证则有规定期限,一般为70年,因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我们只能所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证一旦被遗失,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怎么样的...

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批捕以后,肯定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关于告知刑诉法当中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正式被批捕以后,涉及到非常多的程序,其中关于告知就不仅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那么,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付款违约金是多少?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许多人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