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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索赔流程 :



  

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



  

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法院、公安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及施救费清单
   5、第一现场照片
  6.权益转让书等(如有)



  

注意事项
  1.发生保险事故后,一般须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期限为2年(寿险是5年)。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索赔金额以实际损失价值厘定,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4.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5.索赔后,保险单继续有效,但有效保险金额是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个别保险除外,如责任保险)。
  6.损失后的残余物资可以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收回处理;具体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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