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也比较熟悉。按照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该在签订租房合同后去进行合同备案登记,这个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有去做。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下面我们简要回答下关于这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一份)原件;
  
  (二)格式申请报告(一份)原件;
  
  (三)—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
  
  (四)出租双方的身份证明(一份)复印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一份)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一份)复印件;
  
  (七)房地产档案室权属状况证明(一份)复印件;
  
  (八)自建房应有土地和规划部门规划证明(一份)复印件;
  
  (九)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份)复印件;
  
  (十)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四)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由此看来,房屋租赁双方并不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就没事了。双方应该自订立合同15天内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相关材料也比较多,双方都需要准备齐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出现“一房多租”的现象,对于双方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又多了一层保护。

·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车目前已经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逐渐普及,尤其是在一些大中城市。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条件所限,有人就用黑校车载客,甚至是超载的问题始终会出现。所以有人咨询:法律规定报废黑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校车简介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通过设置“应付债券”科目,以及“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2、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

·开车吸烟如何处罚
    开车吸烟一般会被扣1分,罚款100元。但是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处罚标准,主要是个别省市有这样的处罚规定,有些省份不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3、不...

·车祸签字笔迹鉴定多久可以出来?
    车祸签字笔迹鉴定多久可以出来?1、时间大概15日至30日。2、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找一家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费用看鉴定的难度以及财产标的计算,具体事宜,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扩展资料: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

·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

·幕墙工程需要备案吗
    需要,首先幕墙的施工蓝图需要送审图中心审图,取得审图合格证;幕墙施工合同需要到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合同备案;然后到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幕墙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最后到建设局办理幕墙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房地产市场上,有不少的开发商都会依仗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依购房合同办事,甚至是常常会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解释,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这里的应当就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