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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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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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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是在现在确是屡见不鲜。甚至许多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在没结婚之前就已经带上孩子了。如果这时候男女双方产生矛盾,以致于到了分手的地步,那么孩子该如何处理呢?由于分手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产生的,那么就不能用离婚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要是双方能够和平分手,协商好孩子的归属,那么是最好的结局。如果双方有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就可以去法院诉讼,一般孩子还没有满两周岁是优先由母亲抚养的,如果孩子已经满了两周岁,法院就可以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条件,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确定孩子的归属。如果孩子已经满了十周岁,法院还会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来判决。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还要支付固定的费用最为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人。总的来说,孩子的抚养权是要给综合考虑有利于后孩子的一方。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孩子都有了,就差结婚证了,能够调解的矛盾就尽量调解,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毕竟孩子才是最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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