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就构成了事实婚姻。随着法律健全,人们也开始关注,现在的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婚姻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是保护事实婚姻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在节点之前的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的事实婚姻,如果没有去补办结婚手续的话,是不按照事实婚姻算的,只能算作是非法同居。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在同一天前后,会有两个不同的结果?之所以会出现两种结果,是因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这两种结果出现,是法律对实践的适应和变通。事实婚姻的存在,是当时的社会条件和们的观念所决定的。随着法律进步,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我国法律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如果,现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只能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青年男女在处理男女关系时,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哦!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
  
  
  

·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股份有限公司又叫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否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上述规定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主要规制的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__...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犯盗窃罪诈骗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当中盗窃罪和诈骗罪肯定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为这两种罪名的犯罪手段和性质根本也不一样,但是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肯定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您所咨询的犯盗窃罪诈骗的这个问题,由于我们没有办法确认您是具体要咨询盗窃罪还是诈骗罪,或者说是两者同时都触犯了,所以我们就分别为您介绍一下,犯...

·解聘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如何解聘?
    作为一家企业,不仅需要领导的领导才能,也需要员工的配合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适合自己所在职位的工作的能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做出果断的决定,那就是解聘。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解聘的原则以及解聘证明的书写格式。 一、解聘证明的格式与样本 ? ? ? ? ? ? ...

·缓刑3年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3年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

·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
    我们知道,六十岁之后,不论男女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很多退休的人往往都有劳动能力,往往希望可以继续工作,维持收入。那么,退休后还能不能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确定劳动关系要分两个方面看: 1、用...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测的,谁又能确定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怎么样。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办假...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