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并且是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车损险不计免赔到底是什么意思1、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样个人承担的风险和金额就少了。由于这个附加
  险能够帮助获得全面的保障,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车主们在选择不计免赔险的时候还要注意: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相对免赔一般在
  保单中都有注明,绝对免赔则注明了金额,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行驶区域的不计免赔,这个在您投保时也要注意,一定要和保险公司讲好限制区域,这样异地
  理赔时就简单的多。2、需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虽然不计免赔险能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不计免赔险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以及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车主应该知道不计免赔险的除外责任,避免发生理赔纠纷。3、车主投保车险的时候往往
  无法结合自身需求选择险种,有些是花了钱却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浪费保费,有些是盲目追求“省钱”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保险专家建议车主不要盲目地
  投保,要根据自己和爱车的实际来确定是否投保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同时车主要知道在一些保险条款中,往往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车主要看清楚这些规定,以免出
  险后造成理赔纠纷。车损险成为了车主必选的给自己爱车投保的商业险。并且它能够带个车主最大的理赔权益,所以很多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投保车损险。而他们所看重的便是车损险不计免赔带给他们的经济赔偿。所以说也是自己爱车的一个保障。
  
  
  

·网络诈骗会被判缓刑吗
    网络诈骗会被判缓刑吗?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许多犯罪的分子提供了犯罪机会。社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勤劳是挣钱的根本,然而总有一些人,不走征途,妄想通过歪门邪道发横财。网络诈骗也就应运而生,相较于传统的诈骗而言,网络诈骗更不容易找到实质证据。接下来...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其中一项为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交印花税及方式? 1)...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

·什么罪犯不可以假释2023
    一、什么罪犯不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

·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一、机动车牌照作废是如何规定的 车辆报废,车牌自然作废。否则只有将车辆登记注销后重新登记上牌。 车辆号牌是两面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塑料或贴纸,在板上会显示有关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基本资料。车牌是对各车的编号,其主要作...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坐牢分为广义的坐牢和狭义的坐牢两种。广义的坐牢指的是犯人在监狱以及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内服刑。狭义的坐牢专指在监狱内服刑。由此可...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