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
  
  (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交通费
  
  (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 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疾病,那么在到医院进行治疗时,如果医生出现了疏忽导致了医疗事故,不仅会对伤者的身体上造成伤害,也会对伤者的精神上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也要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和项目可以经过双方来协商决定。
  
  

·刑事拘留20天会被释放吗?
     一、刑事拘留20天会被释放吗? 刑事拘留20天不会被释放,刑事拘留20天了是否批捕看检察院的决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37天,如果37天之内未批捕,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 一般侦查刑拘最长时...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那么,该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项公共设施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快,其中有一项公共设施工程就是水利工程。这项工程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是离不开水资源的,所以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检测单位 《36号令》指...

·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
    离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能因此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显然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而确定好了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

·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许多人问关于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有许多的疑惑 。那个日期终止说明那个土地已经不完全属于你,国家可以动用你的土地,在你的土地上进行社会事业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年限...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

·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会怎样
    离婚诉讼中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到场,然后法官才能了解清楚案件的内容,进而对离婚案件做出判决。那要是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话会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会怎样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随着现在汽车的增多,很多人就算目前没有能力去买车的话都会去考驾照,年轻人基本人手一本,但是很多人考完驾照之后长时间没有去碰车的话,多少也会有些生疏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逆向行驶的话会怎样呢,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机动车逆向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