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在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同时,是否能够主张支付代通知金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而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解释为:只有当出现员工在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更.这三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然则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也就是代通知金。而因其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都无须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说,部分HR认为的“凡是单位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就需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那么,反过来讲,员工辞职也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员工急辞,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法律规定中需要履行的通知义务,目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离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的违法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具体的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符合上述需要支付的代通知金的情形下,单位辞退员工也不一定真的就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以为支付了代通知金企业就亏了吗?不一定。
  
  经济成本
  
  我们来算一笔账,单位辞退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单位就能够当即辞退。而不支付代通知金,需要在三十天后才能予以辞退,不说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三十天内,单位 仍然需要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这三十天里,很少会有即将辞退的员工能够安心工作的,给其支付的工资往往和单位的收益不成比例。
  
  用工风险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则双方的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解除。但在这三十天内,一切的都未知数,如果是女员工恰好怀孕、出现工伤等意外情况,单位就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辞退不说,还好承担更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应根据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数额。因为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大学生消费观比较超前,目前很多网购平台都支持分期付款。一些大学生买手机的时候,由于手头紧张,往往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有的平台出于非法目的,利用手机分期付款进行套现诈骗,给不少大学生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您一起了解一下如果在发生了拥有者将自己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了,应该怎么解决的?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一、自受...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合...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餐补是否正常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餐补是否正常发放?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餐补一般情况下不会正常的发放的,那也是可以和用人单位来进行一些商,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发放这方面的一些补助,北京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明确规定,职工...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一、高利贷的基本概念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

·在大中城市,机动车的数量每年都在递增,与此同时,交通事故发生
    在大中城市,机动车的数量每年都在递增,与此同时,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居高不小。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公安部陆续出台了多部法规,用来指导各级部门正确处置交通事故,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
    一、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律师应该详细地查阅了本案悉数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解人结合今日的庭审状况,依据现实与法令依法宣布如下辩解定见。1、被告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分的情节。2、被告人一向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认罪情绪极...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也是不一样的。而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其实都会涉及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在不用的审理阶段,自然法律中要求的期限也不同。那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