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刑事案件中的追诉时效其实与民事纠纷里面的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您应该都清楚,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就民事纠纷没有去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会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案件。其实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也存在同样一种情况,这点还请注意。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为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为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等级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员工在受伤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会想谎报伤情。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谎报伤情,通常会要求员工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

·不知情销售有毒食品罪可以缓刑吗
    要看情况,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缓刑的条件为: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有那些方面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有那些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着诸多的差别,那么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新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 新刑法于2015年8月29日三审...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我国的国土归属国家所有,有着土地共有化制度,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来使土地使用证延期,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呢?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按照《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双方当事人退场。 专家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