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行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进行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您的位置:首页  »  
 

进行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进行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男女复婚必须要办理了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恢复婚姻关系,如果此时没有办理复婚手续,而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么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这个时候双方的权益也是无法得到保证的,一旦产生纠纷,就有很大可能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畜牧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 县_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公社(村)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二、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况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要是劳动者需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那么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该如何提出申请。同时也不好忘了,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规定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尤其是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协商不好的话就容易引发纠纷。按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适当考虑照顾子女、有利生活等原则,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说到征地,相信您都不陌生,征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下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并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被征地对象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长顺县征地补偿...

·30岁交养老保险需交几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有工作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缴满15年,可以停止缴费,但这样直接影响以后退休金待遇,建议也缴费到退休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这样既给死亡者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对肇事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在发生变化,那么,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医疗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分配?
    医疗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分配?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侵权法》第七章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学界将本章规定的医疗侵权责任从理论上分为三个基本类型,即医疗技术损害侵权纠纷,医疗伦理损害侵权纠纷和医疗产品侵权纠纷。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