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ʦ绰13951899110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λãҳ  »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www.nj48.com Ͼͬʦ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2008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各区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第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总额的80%应当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存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财政开设的征地补偿专用账户,其余部分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发布前足额存入。未足额存入的,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倍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另行提高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
  
  第十条 青苗、林木、水产品的补偿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地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照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第十二条 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
  
  (三)县(市)辖区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向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部门审查后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 拆除非农业户或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和购房补助费。
  
  第十四条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应当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另行支付重建用地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规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十五条 征地范围内不能搬迁的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农业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
  
  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按照原蓄水容积及规定的标准补偿。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筑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补偿。
  
  第十六条 拆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后再给予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拆除企业房屋,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的,按照设备的拆卸、安装、搬迁台班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不能搬迁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
  
  第十八条 拆除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除砂石场、预制场、砖场,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补助。
  
  第二十条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农用工具、牲畜,由农户自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各类征地年产值倍数、房屋补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现行补偿标准附后)。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经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外的其他补偿、补助费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在征地之前是一定要先计划实施的办法,先把所有的问题都拿来商量,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赔偿的工作,但是在赔偿的工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赔偿,要做到先赔偿后征地的原则来进行,这样才能避免各种纠纷。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工程发包形式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形式是怎样的?一般工程都是外包出去给可以建设工程的公司的,工程量大,又容易获利,多数时候会存在竞争,在这一过程中,准备发包的单位就以通过工程发包形式来确定发包来确定施工单位或者企业,而且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可以一起来了解下如何看工程发包形式是怎样的呢? 一、工程发...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一般婚姻登记要带户口本和身份证,还有合照,钱是也在100元以下的手续费。新规范中一些变化涉及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具体包括,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增加了指纹认证;婚姻登记...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权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这个限度内行使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问,我想离婚但是不想去见男方,请问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小编在这里明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属于一种与...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俗话说的好父债子偿,因此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无法向父母讨债的时候,往往会要求其子女来还债。但从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父债子偿真的是合法的吗?究竟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亲欠银行的钱...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需要办手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比较好
    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比较好 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老婆可能已经从身体上和感情上背叛了。妻子通奸如何办,要么为了孩子想办法挽回出现裂痕的感情,要么就找出妻子通奸的证据,并和妻子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发现老婆和别的男人多次发生性关系,说明老婆已经背...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定保护分为哪几类
    一,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定保护分为哪几类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合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是不可以规避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一、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1、股东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简历)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的名称五个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