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ʦ绰13951899110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λãҳ  »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www.nj48.com Ͼͬʦ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2008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各区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第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总额的80%应当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存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财政开设的征地补偿专用账户,其余部分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发布前足额存入。未足额存入的,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倍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另行提高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
  
  第十条 青苗、林木、水产品的补偿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地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照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第十二条 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
  
  (三)县(市)辖区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向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部门审查后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 拆除非农业户或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和购房补助费。
  
  第十四条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应当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另行支付重建用地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规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十五条 征地范围内不能搬迁的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农业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
  
  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按照原蓄水容积及规定的标准补偿。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筑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补偿。
  
  第十六条 拆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后再给予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拆除企业房屋,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的,按照设备的拆卸、安装、搬迁台班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不能搬迁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
  
  第十八条 拆除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除砂石场、预制场、砖场,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补助。
  
  第二十条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农用工具、牲畜,由农户自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各类征地年产值倍数、房屋补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现行补偿标准附后)。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经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外的其他补偿、补助费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在征地之前是一定要先计划实施的办法,先把所有的问题都拿来商量,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赔偿的工作,但是在赔偿的工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赔偿,要做到先赔偿后征地的原则来进行,这样才能避免各种纠纷。
  
  
  

刑事自诉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刑事自诉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刑事自诉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一、过失决水罪能判几年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怎样构成过失决水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

安装工程合同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在合同事务中是较为常见的。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后,对他们的债权债务问题有了解决方法,然后就债权转让事项达成协议,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那么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下文我们为您整理一份范本,欢迎阅读。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37天,经济犯罪是非常多的一类刑事犯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为三十七天,一般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

2023年判缓刑有案底吗,可以消除案底吗?
    判缓刑有案底吗?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近几年医患关系比较紧张,而且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时候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上,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不知道您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

父母起诉子女分割财产是否合理
    父母起诉子女分割财产是否合理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

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