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件
  
  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d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e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版底。
  
  (5)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二、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说到办理离婚证,那对应的就应该是指协议离婚,而并非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自然也是要求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最终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而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此时需要区分一下当事人的身份,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话,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就不太一样。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内侧骨折并且未行手术治疗,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

·拐骗妇女儿童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骗妇女儿童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

·投资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主要有:第一: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在我国,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具有所有权。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所以,当企...

·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父母有抚养自己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即使父母之间解除了相应的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却依然需要父母继续履行,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情况,对子女进行分配,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一、离婚...

·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购房之前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把关。那一般购房时怎样聘请律师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购房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购房者往往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法院起诉吗? 在最近,网络贷款迅速在众多贷款中占领一席之地,他也是民事借贷的一种,最主要的原因是它贷款条件低,方便,放款速度快,得到了很多大学生及青年的青睐。有些人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却没有偿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借钱不还的现象,那么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会...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有哪些法律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可以,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